按照学院统一安排,政教2010级本科和2012级专接本班共计89名同学从本学期第一周至第九周毕业实习,第一周动员,第2—9周到校实习。
为确保圆满完成实习任务,规定以下注意事项:
1、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,尊重师长、爱护学生,一言一行体现出沧州师范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授课水准。
2、实习如同上课,要服从指导教师和带队老师的教学安排,遵守纪律,有事请假,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,
3、同一实习学校学生为一实习小组,由小组长负责。小组长要认真负责,有情况及时向带队老师汇报。
4、同学之间互相关心、互相照顾,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5、手写日志和周志,提交实习报告,实习如不及格,会影响毕业。
6、分散实习学生向系提供实习学校办公室和指导老师姓名及电话,系里对分散实习学生每周电话查证,一经查出,实习不及格。
法 政 系
2013年9月4日